更新时间:2022.06.10
构成挪用资金罪的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使用权,对象是本单位的资金; 2、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特殊主体; 3、主观上本罪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知道自己在挪用或借用本单位资金,并利用职务上的便
挪用资金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犯罪构成: 1、主体是对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挪用国家特定救济款物,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
银行私自挪用个人存款涉嫌构成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
一般来说挪用公款5000元但没有进行非法活动是不构成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挪用资金罪有共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以挪用资金罪的共犯定罪处罚。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犯罪构成是: 1、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犯罪主体是对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挪用国家特定救济款物,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
股东集体决定用款不构成挪用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
可构成挪用资金罪的行为: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 2、挪用本单位资金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四要素: 1、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2、客体是侵犯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 3、主观方面是故意; 4、客观方面是行为人违反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刑法》第二百七十
1.主观上只能出于故意; 2.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3.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 4.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如果挪用公款的行为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则是刑事案件。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