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安置房,一般是指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的建设或者其他公共设施建设时,针对被拆迁的住户进行统一安置所建造的房屋;即因为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需要进行拆迁,从而安置给被拆迁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住户在拿到安置房最初的时候,是没有房产证的,但住户可以到房
婚后获得的安置房,由于房产的取得时间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内,因此这一套安置房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双方都有权请求分割这一套房产。具体的分割方法,首先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成功的话,就可以签订书面的财产分割协议。
一般情况下安置房是有房产证的。没有房产证的安置房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安置房是使用集体土地建设的,我国大部分地区集体土地上盖房屋均不予办理房产证。第二种情况是拆迁方尚未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由于房产证所代表的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权与国
安置补偿协议,即政府和被征收人签订的协议,从本质上来说,其属于行政协议,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安置补偿协议合同无效: 1、采用不正当手段签订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和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采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所谓安置房,也可以叫拆迁安置房,或者产权调换房屋,是政府或者政府指定的单位在进行城市道路、社会公共设施建设时,需要占用并拆迁被拆迁户原居住的房屋及土地,从而补偿给被拆迁户的房屋。换言之,就是由于城市建设的需要,政府机关将被拆迁户原拥有的房屋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上的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针对失地农民。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村集体有权以村民会议或
安置房可以贷款。安置房指的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的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时候,对于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造的房屋。也就是因为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者是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房的转让交易是需要在取得此安置房
离婚时征收的房产如何分割,需要根据征收的时间来进行判断。如果征收决定是发生在双方登记结婚之前的话,所涉及的房产就应当认定为其中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这主要因为民法典明确规定了,一方在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属于
安置房和商品房最主要的区别在于二者形成的过程完全不同。安置房的形成是由于政府相关部门或者国企在进行城市建设时将被拆迁户的房屋拆除,政府或有关单位建设安置房用于补偿给被拆迁户。因此安置房大部分情况下由政府部门提供,土地来源毋庸置疑为政府自有土
耕地被征收的补偿具体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等,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1、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所有权进行的补偿,其补偿标准因土地原用途不同而不一致,一般情况下耕地的补偿标准为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六到十倍; 2、征用耕地的
拆迁安置按人口分的房产权属于被拆迁房屋的实际产权人,由产权人对承租人和同住人进行补偿,同住人是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人。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
安置房和商品房不同,安置房能否买卖,要看该房子有没有取得产权,还需要看政府对安置房买卖作出的规定。 因其安置的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这类房子的买卖除受法律规定的规范外,还要受政策的约束,所以和商品房的买卖有很大不同。如果拆迁安置房已经得到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