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如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为使得共同财产能够合情合理的分配,我国所确定的分割原则是: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女方、子女权益、照顾无过错方,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情合理地解决分割问题。
根据民法典的具体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法院判决的原则是根据照顾子女因素、有无过错因素或者是一方生活确实困难等因素进行判决。例如孩子的抚育、老人的照料等等需要对方给予补偿。
再婚离婚财产划分的方式: 一、再婚登记前的财产,一方专有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一般不划分; 二、再婚登记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收益等财产,一般协议划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再婚离婚后财产按如下方式予以分配:首先,应当由夫妻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共同财产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分配,法院一般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个人财产,则不分割,归个人所有。
只要在结婚证登记之前的财产,无论是初婚登记,还是复婚登记,都属于婚前财产。复婚财产分配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分配前要先区分哪些是个人财产,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具体如下: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
按照我国规定,如果是离婚,根据夫妻的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进行划分,再进行分割,如果是一方离世,财产分割按民法典的规定处理,有遗嘱的按遗嘱处理,没有立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
夫妻离婚后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也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自行协商的要注意遵循下列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5、有利生产、方
离婚时,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利益原则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没有约定不予分割。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
如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为使得共同财产能够合情合理的分配,我国所确定的分割原则是: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女方、子女权益、照顾无过错方,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情合理地解决分割问题。
结婚后分配的钱和房子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由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处理,一般采用平均主义,即一人一半。但实际分割中,如果协商不成、一方起诉,由法院依据财产情况、照顾子女、无过错方和女方权益来判决。
离婚时婚前财产一般不分割,因为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归一方个人所有;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有通过签订书面的财产协议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归夫妻共同所有的,可以分。
离婚时财产的分配标准:夫妻间有约从约,无约或者约定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实际情况判决。离婚时子女的分配标准是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