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遗嘱继承一般按照以下规则处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都没有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
依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对于被继承人有遗嘱的,应当首先依照遗嘱进行继承。 没有遗嘱的,按照以下顺序继承遗产: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
遗产继承人独自隐匿遗产的,其他继承人可以起诉要求其交出这部分财产分割这部分财产。人民法院对故意隐匿、侵吞或争抢遗产的继承人,可以酌情减少其应继承的遗产。 起诉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查封、冻结被转移的财产,为将来胜诉后有财产可供执行。
1、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当事人的身份证件。(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4)其他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应当提交其死亡证明和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5)
办理国外遗产继承的流程如下: 1.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被继承人的死亡通知书到本人住所地市级以上的公证处办理亲属关系证书,继承权证明书; 2.办理出国手续; 3.对于遗产中的不动产,继承人应当向不动产所在法院提出继承申请,而对于遗产中的动产
放弃遗产继承的办理方法如下: 1、放弃遗产继承权的条件就是应当在继承开始后、也就是遗产分割前作出要放弃继承权的决定; 2、放弃遗产继承权的时候一定要在遗产处理前表现出要放弃的意思; 3、放弃之后也不能随意地做出反悔,但是如果在公证书出具反悔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遗产继承的办理流程: 1、继承公证,到被继承房屋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2、可以申请免税。 3、登记过户,到房地产登记管理中心办理房地产继承的登记过户。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继承人需要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需要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
打遗产继承官司首先要写好起诉状,起诉状的主要内容包括原被告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其次当事人写好起诉状之后,应当将起诉状提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立案,递交诉状和证据及其他相关证据材料。收到法院受理通知书后,等待法院传票通知开庭
办理股权遗产继承的方式: 1.准备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股票原件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2.经公证机构审查,认为申请符合条件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
遗产继承公证到公证处领取一张《公证申请表》并填写好,然后带齐被继承人的身份证明、遗嘱原件、遗产产权证明等材料到公证处申请公证,公证员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查通过的,制作遗产公证书并发放给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