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人应当对合伙债务按照自己承担的份额进行清偿,如果合伙人承担了超过自己份额的债务,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进行追偿。
个人合伙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否。退伙人退伙时与合伙企业进行的结算以当时的财产状况为依据,退伙时如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如正在发生的合伙企业经营和债务,是发生在退伙人退伙之前的,它仍与退伙人存在关联,退伙人对此不能免除责任;退伙人退伙时有些债务可能是隐性的,退伙时可能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首先应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退伙人仍要对该债务负责。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三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退伙人仍要对该债务负责,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的退伙人一般要对退伙前的债务负责。对于退伙后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退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退伙人要承担合伙人债务,但是只有退伙之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债务,退伙人对于其退伙钱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退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有无限清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清偿责任,以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无论是个人合伙还是法人合伙,合伙人都应当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清偿合伙债务的责任。合伙人对合伙债
合伙人的性质不同承担的债务也不同,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因为权利义务是相对等的,所以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也会更少。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是特殊的普通合伙,则要看该债务的产生原因,是否因某一合伙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如果是,则其他合伙人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不是则所有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后加入的合伙人需要对入伙前的债务负责,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承担偿还责任,如果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合伙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退伙时与合伙人约定对退伙之前的债务不负责,对债权人有约束力。退伙协议是合伙人内部之间的约定,只对内产生效力,债权人仍可向全体合伙人索偿,但是其他合伙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债务承担人追偿。
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的责任包括其以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的债务清偿责任。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