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夫妻一方签订买卖合同,第三人属于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合同有效。夫妻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符合以下条件时,有法律效力: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有效。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如果房产的产权登记里面,只写了夫妻当中一方当事人的名字,并且房屋的买卖合同签字,也是由当事人本人来进行签字的话,这个时候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民法典规定,夫妻代签的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夫妻双方有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一方卖房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
民法典房屋买卖合同夫妻一方签字是否有效: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签订合同要当事人签字,如果买卖房屋是夫妻双方共同的行为,需要双方共同签字,但如果夫妻一方委托对方代为签字的,只有一方签字合同具有效力。
夫妻一方擅自卖房不能绝对定论为无效或有效,须综合判断。房产登记在一人名下,购房人与买房夫妻也不熟悉,判断该买卖行为有效一般不以经过夫妻双方同意为条件。如果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判断该买卖行为有效一般要以经过夫妻双方同意为条件,举证责任在购房人
夫妻一方擅自卖房不能绝对定论为无效或有效,须综合判断。房产登记在一人名下,购房人与买房夫妻也不熟悉,判断该买卖行为有效一般不以经过夫妻双方同意为条件。如果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判断该买卖行为有效一般要以经过夫妻双方同意为条件,举证责任在购房人
夫妻一方擅自卖房不能绝对定论为无效或有效,须综合判断。房产登记在一人名下,购房人与买房夫妻也不熟悉,判断该买卖行为有效一般不以经过夫妻双方同意为条件。如果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判断该买卖行为有效一般要以经过夫妻双方同意为条件,举证责任在购房人
夫妻一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是: 1、夫妻一方擅自卖房不能绝对判断为无效或有效,必须综合判断。房地产登记在一人名下,买受人和买受人不熟悉。判断买卖行为有效一般不经夫妻双方同意;2、如果房产以夫妻名义登记,判断买卖行为的有效性一般以夫妻双方
具体看情况的。 1、权利登记仅为出卖人一人的,买受人有理由相信出卖人其权利的正当性,有理由相信出卖人系房屋的完全权利人。 2、权利登记为数人的,基于部分共同共有人不得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法律规定,在其他权利人事后不予追认的情况下,应认定买卖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