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1
申请仲裁后,仲裁委员会对有关事项作出裁决,所做的裁决书无法送达当事人,则会将裁决书在有关网址或者宣传栏上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届满后,仲裁裁决书则视为已经送达,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生效。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的行为。 人事争议仲裁,是指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申请仲裁的人事争议案件依法进行调解和裁决的活动。
劳动仲裁的举证规则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与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相结合的规则。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
劳动仲裁案件为一裁两审制。当事人对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之后,当事人仍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近年来,民事速裁程序是我国推行的简易民事案件的一种审判方式,可以对简易、小额的民事案件实行快审快结。法院速裁一般是指,法院为了进行民事速裁程序设立的审判庭。速载庭跟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简易程序不同,速载庭更为简易和灵活。速载程序的出现,
劳动仲裁的审理规定是:一般情况下,我国对劳动纠纷实行“一裁两审制”,即发生劳动纠纷后,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应当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一审法院做出的判决、裁定不服可以上诉,二审法院做出的判决、裁定
终本裁定书是指在诉讼进行中,由于某种法定事由的出现,使诉讼继续进行已无必要或者成为不可能时,由人民法院裁定结束诉讼程序的制度,随之下达的裁定书,终本裁定也称最终裁定,是指调查机关最终确认进口产品是否倾销并是否构成损害,并且确认倾销和损害之间
法律对于劳动仲裁的规定一般是一审终审,即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实行一裁终局制,即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可以向法院起诉,劳动者不受此限制,而具体的仲裁程序是仲裁委员会在作出受理决定的同时,组成特别仲裁庭,用通知书
终审判决,是指法院对案件的最后一级判决。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二审就是终审。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也是终审。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终审判决,是指法院对案件的最后一级判决。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二审就是终审。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也是终审。
先予执行劳动仲裁裁决的具体条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则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