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1.含水小于等于12%(胶拼件材含水率8-10%)不得使用腐朽虫蚀的木材,外表用料不得有死节,虫眼和裂缝。2.木制品制成后宜刷防潮底油一遍。3.胶合板应表面平整,木质纤维不应脱胶,变色生腐朽。4.造型结构,各龙骨间距、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安
施工工程质量要求如下: 1、施工单位应提交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2、自检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立即整改,整改完成后提交竣工报告; 3、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检; 4、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负责主体结构及建
木工工程质量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1、不得使用腐朽虫蚀的木材,外表用料不得有死节,虫眼和裂缝。 2、木制品制成后宜刷防潮底油一遍。 3、胶合板应表面平整,木质纤维不应脱胶,变色生腐朽。 4、造型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安全要求等。
砌筑工程质量的基本要求: 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2、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 3、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 4、以合同为依据,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 5、坚持科学、公平、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
验收工程质量的基本法定要求是: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施工单位已经自检合格,对自检中发现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工程质量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规定,符合双方的施工合同约定。
木工工程质量要求如下: 1.含水小于等于12%(胶拼件材含水率8-10%)不得使用腐朽虫蚀的木材,外表用料不得有死节,虫眼和裂缝。 2.木制品制成后宜刷防潮底油一遍。 3.胶合板应表面平整,木质纤维不应脱胶,变色生腐朽。 4.造型结构,各龙
施工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是: (1)质量事故的处理应达到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生产和使用要求、施工方便、经济合理的目的; (2)重视消除造成事故的原因,注意综合治理; (3)正确确定处理的范围和正确选择处理的时间和方法; (4)加强事故
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国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
不可以。桩基工程属地基与基础分部的子分部工程,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允许由总承包合法分包给具备专业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但不可以由建设方肢解独立发包。
1、处理应达到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生产、使用要求,施工方便、经济合理的目的。 2、重视消除造成事故的原因,这是防止事故重演的重要措施。 3、注意综合治理。既要防止原有事故的处理引发新的事故,又要注意处理方法的综合应用。 4、凡涉及结构安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是: 1、创造正常施工的条件; 2、确保工程结构安全,满足使用要求; 3、保证工程的耐久性,安全可靠,不留隐患; 4、满足建筑物的功能和使用要求。
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2.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