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5
一房两卖最后房子归先办理过户一方所有,均未办理过户的房子归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所有,均未办理过户及预告登记手续的房子归先行实际占有的一方所有。有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卖方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卖方承
签订数份房屋买卖合同,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房屋的归属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1、若买卖合同均未履行,适用签订在先原则。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对房屋的过户均享有期待权,签订合同在先的买受人有权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签订合同在后的买受人不能据此取得所有权,
一房多卖,判断房子的归属权应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已经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归办理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所有; 2、均未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归已经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所有; 3、数个买受人均未办理商品房产权登记,又未办理预告
一房多卖,房屋归属由具体情况判定。一般情况下,已经办理过户登记的买受人可以优先考虑房屋的所有权。如果没有一方转让,首先备案的买方将优先获得房屋所有权。在没有一方转让或备案的情况下,实际占有的一方优先获得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
如果是男方婚前贷款购买的房屋,婚后其个人偿还房屋贷款的,应当认定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归男方所有。如果该房屋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贷款购买,剩余贷款由男方支付的,对于共同出资部分应当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由双方协议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
房子被一房二卖,房子的所有权归以符合市场水平的价格购买房屋且优先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的购房者。如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
一房二卖房屋所有权归属规定如下:在一房数卖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权利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一般按照已经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合同依法成立在先的顺序确定权利保护的顺位。
对一房二卖纠纷,应分别不同情况予做不同的处理: 1、一方已经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或预售登记的,则办理了登记的购房人可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然后另一方可以向卖方要求赔偿。 2、两个买受人都没有办理产权登记也没有办理预售登记的,如果一方存在下列情况
一房两卖最后房子归谁,应在两份合同均有效,买受人都要求履行合同的情形下,根据以下顺序确定: 1、是否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2、是否合法占有房屋; 3、订立买卖合同的先后顺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一房二卖的房子归先办理过户一方所有,均未办理过户的房屋归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所有,均未办理过户及预告登记手续的房屋归先行实际占有房屋的一方所有。有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卖方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卖方
一般来说合同签订后即宣告成立并生效。但是如果合同中对合同生效有特别约定,则依据约定处理。总而言之,合同是否生效要看合同的约定。如果没有支付中介佣金并不代表合同未生效,合同成立、生效与是否支付佣金无关。再者你与卖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与中介签订
没房产证的房子,离婚的双方都没有归属权。建议离婚双方进行协议离婚,协议内容包括房屋居住权和以后房产的所有权问题进行协商规定,协商不成仍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以照顾女方、抚养孩子的一方和无过错的一方为原则,判决房屋的居住问题,但
1.一方办理过户,另一方没有过户,房屋归先办理过户一方所有; 2.双方均未办理过户未交房,房屋所有权归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所有; 3.双方均未办理过户及预告登记手续,房屋归先行实际占有房屋的一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