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7
第二继承人不能继承,只能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但是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可以成为代位继承的继承人,从而以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一同参与继承。
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是没有先后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如果自然人生前没有遗嘱,又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则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可以转继承的,转继承是继承法规定的制度,如果满足转继承条件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在遗产继承前死亡的,是可以转继承的。
代位继承包括第二顺位继承人,但是只有当第一顺位继承人全部不在的时候第二顺位继承人才享有继承权利,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只有他们以及其子女都不在了才会轮到第二顺位继承人。比如某人无儿无女、父母双亡又单身,他去世之后才会轮到兄弟
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存在代位继承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一般应平分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人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平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
第一顺位继承人没有先后顺序,都是平均分割的。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
房产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分先后顺序。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
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分先后顺序。在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能不平等。特殊情况主要指: 1、分配遗产时,应照顾生活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继承人只有在生活中有特殊困难和劳动能力不足的情况下,才能在遗产分配中得到照顾,一旦满足这两
第一遗产继承人顺序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
根据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我国《民法典》之规定,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这里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则包括婚生和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是没有继承顺位的,也即原则上同一顺位继承人
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