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7
上门女婿如果在丧偶的情形下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情况的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养女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但是孩子要经过合法手续收养。当养女被合法收养时,养女与收养人之间形成的就是一种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但这种拟制的关系其法律后果却等同于亲生父母子女间的血亲关系,所以养女与亲生子女一样在法定继承中享有第一顺位继承父
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是继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具有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相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根据我国司法实践,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是。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夫妻和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是全部第一顺位继承人等额继承的。
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是继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具有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相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根据我国司法实践,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可
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分。第一顺位继承人没有先后顺序,一般都是平均分割的,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法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具体如下: 1、配偶。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以及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所称的父母包括生父母、也包括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同一顺序之间的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相同。对于生活有困难并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但是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
配偶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仍可作为生父母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同样,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仍可作为亲生子女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合法婚姻中夫妻双方互为配偶;配偶关系因婚姻关系而确立。配偶关系,是其他亲属关系赖以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