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5
1、担保合同的无效是因债务人和担保人的过错所致,债权人对担保合同的无效没有过错。 应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担保人与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担保合同的无效,债权人、担保人都有过错。在债权人全部过错
合同无效的主要原则:1、返还的范围区分善、恶意原则。占有人善意的,返还原物,如已使用要支付使用费,非善意时,返还原物和孳息或使用费。2、禁止恶意抗辩原则。恶意抗辩即不符合确认合同无效的目的,也不利于制裁。3、不使过错方受益原则。双方过错的合
以下的借款担保无效: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 (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 (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 (5)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 借款合同
合同无效的主要原则: 1、返还的范围区分善、恶意原则。占有人善意的,返还原物,如已使用要支付使用费,非善意时,返还原物和孳息或使用费。 2、禁止恶意抗辩原则。恶意抗辩即不符合确认合同无效的目的,也不利
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 1、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2、合同当事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 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除反担保合同无效非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否则反担保合同因担保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2、反担保合同亦可因为自身违反《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而无效。 反担保合同无效,并不意味着反担保
担保合同无效包括: 主合同无效。 2、担保主体不合格。 3、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序良俗。 4、合同意味着虚假。 5、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根据2021年《民法典》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下面几种: 首先,如果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中效力强制性规定的,决议无效。效力强制性规定,指的是对违法行为的效力进行直接规定,或者引致其他法律条文,其他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了该违法行为效力的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条款无法履行的情形有以下几方面: 1、合同标的物已灭失; 2、已被第三人善意取得; 3、已被政府征收或已被法院执行; 4、合同无效等情形。 以上情形都可能导致合同条款无法履行,即合同失去意义,必须消失,即使作出继续
以下情形下的债权无效: 1、依据合同性质不能转让的; (1)基于个人特别信任关系发生的合同债权,这类合同债权因具有强烈的人身信l赖关系,故不得转让他人,比如委托合同、雇佣合同; (2)基于特定的债权人行为为内容的合同权利,例如竞业禁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