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合同签订地约定不明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
提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问题,通常是指对该纠纷的诉讼管辖,也就是该找哪里的哪个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相关纠纷。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既涉及法定管辖,也涉及协议管辖的问题,为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就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定管辖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
借款合同过了诉讼时效的,债务人签收催收通知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如果双方当事人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该协议有效,视为对此笔债务的重新确认,可以导致诉讼时效的重新计算。
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管辖不得违背专属管辖说法错误,建设工程合同发生的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合同当事人不得自行约定管辖,约定管辖的有关合同条款无效。
买卖合同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就买卖合同而言,当事人未约定支付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文件的同时支付。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当事人另行约定可以排除同时支付的除外,买受人在收到货物后出具
一般来讲,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那么担保合同也是无效的,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按照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的从属性又称附随性、伴随性,是指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主合同关系消灭,为其所设定的担保合同关系随之消灭。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没有效。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
补充合同与主合同结算单价不一致,由发、承包双方应依照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法律规定,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以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担保期限,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担保物权是没有所谓的担保期限的。而在保证担保中
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以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担保期限,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担保物权是没有所谓的担保期限的。而在保证担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