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1)在经济上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在生活上对岳父母提供了主要劳务帮助。 (2)对岳父母尽赡养义务具有长期性、经常性。以上两个条件同时具备的,即可认定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婚前财产再婚配偶有权继承,根据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配偶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再婚老人有权继承配偶遗产。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这里的夫妻也包括老年再婚的夫妻,且夫妻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女方丧偶改嫁后不一定能继承遗产。配偶生前有立遗嘱、遗赠协议的,指定遗产由他人继承的,女方就继承不到自己配偶的遗产。当遗嘱、遗赠协议均没有,按照法定继承方式来分配遗产时,女方即使是在配偶死亡之后就改嫁的,还是可以作为对方生前的配偶和配偶的父母
丧偶儿媳再婚后一般情形下是不能继承公婆的遗产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则享有继承权,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再婚继子女一般没有继承权的。但双方尚存在扶养关系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继承权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且前述的子女是指非婚生子女、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从民法的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来说,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继子女,在继父母与生父母婚姻关系解除后,仍相互享有继承权。且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抚养义务
丧偶的儿媳是有继承权的。 丧偶儿媳对公公、婆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就应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