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货物运输损失赔偿标准如下: 1、承运人对货物的损失或损坏的赔偿限额,按照货物数量或者其他货运单位数量计算; 2、每件或其他货运单位为666.67计算单位,或按货物毛重计算,每公斤为2计算单位,以两者赔偿限额较高为准; 3、但托运人在货物装运
货物在运输的过程中出现损害的,怎么赔偿要依据运输合同的约定,损害的责任一般是由承运人承担的。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
物流货物损坏,由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种类应根据下列标准予以区分: 1、根据运输效率可分为,单程运输合同和分批运输合同; 2、根据运输方式可分为,定期租船合同、光船租赁合同等; 3、根据承运人人数可分为,全程货物运输和多式联运合同; 4、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种类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特点是: 1.保险标的具有较大的流动性; 2.保险责任范围较广泛; 3.保险期限的确定方式较为特殊; 4.保险单的可转让性; 5.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具有国际性。
运输过程中物品损害的索要赔偿,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除此之外,如果托运人履行职责的,由运输人对货物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
如货物运输企业在运输途中造成货物损害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其按照约定的金额进行赔偿,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如果不能协议补充的,可以根据当地的货物市场价格确定损失赔偿数额。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义务有以下: (1)承运人的适航义务,承运人在船舶开航前和开航时,应当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的状态,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供应品,是货舱、冷藏舱、冷气舱是与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 (2)承运人的管货义务;
方式一:承运人责任险丙保险公司先行全额赔付车上受伤乘客,随后可依据甲保险公司对小轿车承保的交强险、三者险按责任比例实行代位追偿。方式二:由甲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对乘客进行赔偿,对乘客赔偿不足的部分,由丙保险公司承运人责任险和甲公司三者险按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赔偿责任:对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的赔偿限额,按照货物件数或者其他货运单位数计算,每件或者每个其他货运单位为666.67计算单位,或者按照货物毛重计算,每公斤为2计算单位,以二者中赔偿限额较高的为准。
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运输始发地、是指货物运输的发运地或者旅客乘运地。目的地,是指货物或者旅客到达地。上述3个地方各人民法院对这类运输合同纠纷都有管辖权,当事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具体有以下种类: 1、根据承运人组合方式可分为,全程货物运输和多式联运合同; 2、根据运输次数,可分为单次运输合同和分批运输合同; 3、根据运输模式可分为,定期租船合同、光船租赁合同等; 4、其他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