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监视居住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1、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2、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监视居住情况: 1、患有严重疾病、不能照顾自己的妇女; 2、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 3、是不能照顾自己的人的唯一赡养人; 4、因特
监视居住相比刑事拘留之类的强制措施来说是好事,毕竟相对来有一定的人身自由。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
具体由居住地当地的社区矫正组织负责实行。例如: 1、可以采取以GPS定位被监视人手机; 2、随机拨打被监视人手机来监控其行动; 3、根据被监视人的地址,随时上门调查等。 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据触犯的罪名,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
《刑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第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第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第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第四、因
监视居住到期后不会自动解除,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嫌疑人不予逮捕的,采取监视居强制措施的,监视居住到期后,经侦查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会撤销案件。监视居住是一种临时强制措施,目的是查清案情,坐不坐牢要看嫌疑人是不是被发现犯罪。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
监视居住可以居住外地,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当监视居住地是外地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执行外地监视居住。 法律规定,被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居住地。有正当理由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住处,应当经
监视居住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