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0
加收滞纳金是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所规定的的义务的当事人进行强制执行的方式之一。《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包括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等。
加处滞纳金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是其方式之一。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方式就有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当事人账户中的存款、汇款;以及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等。
加收滞纳金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如下: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根据
我国的行政强制法规定,一般情况下,行政机关会按照法律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但是如果当事人超过规定期限不履行给付义务的,那么行政机关可以依法进行罚款或滞纳金。行政机关按照法律规定,在实施完加处罚款或滞纳金的三十天后,经过催告,当事人仍然
滞纳金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包括: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
滞纳金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之一。《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包括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但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应当给付的金额。
收滞纳金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如下: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加收滞纳金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加收滞纳金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一种。行政强制执行包括: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等。
收取税收滞纳金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之一。行政强制执行包括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以及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等方式。
滞纳金是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加处滞纳金,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之一。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方式有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当事人账户中的存款、汇款;以及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等。
我国的行政强制法规定,一般情况下,行政机关会按照法律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但是如果当事人超过规定期限不履行给付义务的,那么行政机关可以依法进行罚款或滞纳金。行政机关按照法律规定,在实施完加处罚款或滞纳金的三十天后,经过催告,当事人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