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自首必须同时具备两个基本要件: 1、必须自动投案; 2、必须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在司法实践中,考虑到犯罪分子因形迹可疑或者犯数罪中的一些罪行被司法机关调查发现,为鼓励犯罪分子积极认罪、悔罪、节约司法资源,刑法规定,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
交通肇事逃逸自首有:逃逸人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逃逸人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向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报案,等候处理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逃逸人途中向交管部门或当地有关部门报案,等待接受处理的。
在交通肇事后报案并在现场等候处理,或在肇事后主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自己肇事罪行的,均符合自首的两个法定条件,应依法认定为自首。
刑法第六十七条对自首作出了明确的界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有自首的表现说明罪犯的主观罪过较之未自首者轻,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该制度对犯罪具有昭示作用,使其行为人产生
交通肇事逃逸后投案自首的认定: 1、逃逸人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 2、逃逸人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向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报案,等候处理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 3、逃逸人途中
1、肇事后逃逸,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或者被人民群众扭送到有关机关的,都不能认定为自首。 2、肇事后立即报警、抢救伤者和财产,后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典型的自首。因为肇事者无论主观还是客观方面都符合自首的
2018年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八种情形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
交通肇事逃逸后,还可以自首。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为了推卸、逃脱责任而擅自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所以,交通肇事逃逸与自首并不冲突,交通肇
交通逃逸的认定标准如下: 当事人开车或直接抛弃驾驶车辆,逃离事故现场,且当时头脑清晰,知道已经发生事故的; 以自己对事故的判断,认为没有责任,开车离开事故现场的; 报案之后不在现场听候警察处理,且可能酒后驾驶等,弃车走后又回来的; 将伤者送
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有以下四方面: 1、交通肇事罪在客观方面上,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