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民法典》规定继子女的代位继承权存在。代位继承必须具备的条件是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是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代位继承人不包括被继承人的子女。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制度。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下列人员是代位继承的主体: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有两个,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的规则是,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
代位继承人不包括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所以,代位继承人不包括被继承人的子女。
不享有。因为代位继承应具有直系血亲关系,直系晚辈血亲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下辈人。继父母子女,非直系血亲关系,而为直系姻亲,因此继子女没有代位继承权,即生子女的继子女、养子女的继子女、继子女的继子
养子女有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
继子有权继承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子女是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子属于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如果有人阻止私生子行使继承权,可以向法
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转继承之后是否能够进行代位继承。但是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一般会允许在转继承之后,进行代位继承。这主要是因为,转继承的客体是被转继承人的继承权利。因此,转继承涉及的是继承权利,而不是遗产本身。换句话说,被转继承人死亡之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有: 1、两者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代位继承只能是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而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并且可因任何一继承人的死亡而发生,任何一个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