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4
合伙企业债务对于合伙人来说不都是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是根据合伙人的责任及合伙企业的类型来具体承担的。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这就赋予了普通合伙企业具有人合性,因此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由清算人依法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申请有事实根据的,判决该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认定申请没有事实根据的,应当判决予以驳回。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
合伙企业清算的种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有不同的分类。 1、从清算的组织者来看,可以分为合伙人组织的清算和合伙人之外的人或单位组织的清算。清算人一般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
公司依法清算结束,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并报人民法院确认后,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清算程序。 公司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自愿解散的,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强制清算申请后,对股东进
合伙企业清算程序如下: 1、确定清算人; 2、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 3、债权人申报债权; 4、清算后,编制清算报告; 5、申请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合伙企业债务清偿顺序: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 1、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退还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则按约定或法定妁
合伙企业的个税计算是以税前利润按各合伙人的股份比率计算出每个人分配的利润,扣除个税允许税前扣除额 42000,而每月是3500;再然后再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要用5级累进个税税率表计算应缴的税额。
合伙人要退股的,首先应该根据双方间的合伙协议来处理。如果合伙协议中对此没有明确约定的,则应该由双方通过协商来处理。原则上可以将对方的出资退回,并参照双方所约定的盈利分配比例来对合伙期间的盈利或亏损进行分割。另外,合伙人在退出合伙后,对合伙期
合伙企业的纳税方式是,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来缴纳。如果协议无约定的,按照合伙人协商的分配比例来缴纳;如果协商不成的,按照实缴比例来纳税;如果出资比例不能确定的,则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纳税。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五)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