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财产出质给债权人,该债权人为质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
质权人按照合同行使质权,当债务人没有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质权人可以与质押人协商对质押财产进行变卖或拍卖,质权人对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权人行使质权只有在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仍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在此之前,质权人直接占有质物的应尽对质物妥善保管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
动产质权是在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的时候设立,以动产出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质押的动产优先受偿。
民法典中关于对质权的保护的规定为当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且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时候,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变卖质押财产与出质人协商对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其债务或提存。
民法典规定质权人实现质权的方式为与质押人协商将质押财产拍卖或者变卖,质权人对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款进行优先受偿。质权是指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对质押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民法典规定质权人有对质押财产妥善保管的义务,以及当质押财产因为保管不当产生损害时承担赔偿责任。当出质人认为质权人行为可能导致质押财产毁损的,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
按照民法典规定质权人享有转质权,但是质权人转质应当征得出质人的同意,否则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对质押财产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
以下这些权利可以设立质权: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
质权人行使质权只有在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仍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在此之前,质权人直接占有质物的应尽对质物妥善保管的义务。质权人行使质权应根据质物的特点选择适当的方式,对于动产可采取折价、拍卖或变卖的方式;对于权利证书,可采取兑现、提货、
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