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中国法律对涉外结婚有如下规定: 1、内地居民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外国人提供有效护照等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以及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2、涉外婚姻必须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3、其他规定。
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禁止结婚:当事人重婚;当事人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当事人未到法定婚龄的。以上情形结婚也属于无效婚姻,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关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三、不满足法定婚姻年龄的; 四、已经有合法婚姻关系的,也不会准予登记。
民法典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 (一)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 (二)三代以内旁系血
禁止结婚的条件有男女双方不是自愿结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缘关系的;没有到达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的;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的等条件。这些婚姻缔结的属于无效婚姻,法律不予保护。
禁止结婚的疾病有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在医学上认为是对结婚和生育有影响的其他传染病。还有一些是不可以进行结婚或者是需要暂时延迟结婚的疾病,主要有精神分裂症和狂躁抑郁症以及重症智力低下,还包括正在处于发病期间的一些法定传染病、甲型肝炎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以下情形禁止结婚: 1.男方未满二十二周岁; 2.女方未满二十周岁; 2.男女双方为直系血亲; 3.男女双方为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禁止结婚的疾病包括:性病、严重的精神病、重症智力低下、遗传性疾病、麻风病等疾病。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民法典》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直系血亲,是指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的血亲。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于三代以内的亲属。 包括伯、叔、姑、舅、姨、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堂兄
有以下情形的禁止结婚: 1、未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即男未满二十二周岁,女未满二十周岁;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3、重婚,即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如下情况下是禁止结婚的: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即男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早于二十周岁; 2、双方为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一方或双方具有合法有效,且尚存续的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 4、其他情况。
第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血亲主要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即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拟制的血亲,即虽无血缘联系,但法律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比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直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