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公司未成立债务由发起人承担,未成立的公司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因此不能承担民事权利义务。那么,因公司设立而产生的债务自然就落到了发起人的身上。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
我国的企业破产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企业法人没有能力对到期债务进行清偿,并且剩余资产也没办法清偿完全部债务的,或者明显没有清偿债务的能力的。那么可以按照本法的规定来清理债务。企业的法人有以上规定的情形,或者存在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那么
公司债务的承担主体是企业法人。因为公司有法人资格,法人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设立公司应当进行登记。
公司破产后债务由公司承担。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破产后应当以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公司分立后如果分立时对于公司原有债权债务的承担方式有约定并经过债权人认可的,则按照约定承担;如果分立时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分立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分立后存在的公司承担,分立后的企业按照其分得的有效资产的比例来承担原公司债务。
1、财务实行委派制:在总公司下设置财务分公司,所有财务人员均由财务分公司委派,不受分公司经理管理,与分公司经理分别向总公司汇报,互相制约。 2、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设置收款专户和费用专户,对于销售回款,必须每天上交总公司,禁止在花费收款专户
分公司注销,总公司账务的处理方法是总公司按合并报表的方式,以分公司净资产与总公司账面的拨款相抵并确认亏损。同时应将应承接的债权、债务一并并入总公司账内。
和分公司发生纠纷一般可以告总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然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主体,但当事人可以直接以承担民事责任的总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
看具体情况定。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单位,独立承受民事责任,母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外债也不需承担。但是如果母公司出现出资不到位或者母子公司有约定母公司要对子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母公司需要承担子公司的外债。
公司分立后债权人向分立后的公司索要全部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分立,财产相应分割。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也就是说,公司应该分割财产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