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11
1、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2、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3、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 4、签发空头支票或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 5、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
司法解释对招摇撞骗罪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司发行股票规定如下: 1、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 2、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有一种,同股同权; 3、向公众发行的部分不低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25%,其中公司员工认购的股本不得超过拟向公众发行股本总额的10%;
票据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有以下这些: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
1、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2、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3、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 4、签发空头支票或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 5、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
以下行为会犯票据诈骗罪: 1、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2、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4、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3、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等。
票据诈骗的客观行为: (1)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 (2)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 (3)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
票据诈骗的客观表现是: 1、明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 2、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3、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等情形。
票据诈骗的客观行为有: 1、明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 2、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3、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等情形。
未按规定领购发票的行为如下: 1、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 2、私售、倒买倒卖发票; 3、贩运、窝藏假发票; 4、向他人提供发票或者借用他人发票; 5、盗取发票; 6、其他未按规定领购发票的行为。
下列行为属于未按法规取得发票的行为: 1、应取得而未取得发票; 2、取得不符合法规的发票; 3、取得发票时,要求开票方或自行变更品名、金额或增值税税额; 4、自选填开发票入账; 5、其他未按法规取得发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