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2
制作假遗嘱的继承人,一般情形下是没有继承权的。但若是受遗赠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父亲立下的口头遗嘱符合规定情形的则是有效的,根据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遗嘱中的继承人死亡遗嘱没有效。当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
死前的口头遗嘱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有效: 1、在危急情况下必须订立口头遗嘱。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有生命危险,不能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 2、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的
继承人作为遗嘱见证人,遗嘱是无效的。法律规定,继承人是不能作遗嘱见证人的。不能担任见证人的有: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遗嘱继承人死亡,遗嘱没有了相对人,因此失效。 被继承人没有再订立新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遗产。 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
遗嘱中继承人死亡遗嘱不一定有效。 如果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且遗嘱只指定了一名继承人的,则该继承人死亡后遗嘱时效,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或者立遗嘱人可以重新立一份遗嘱;如果指定了多名继承人的,则遗嘱继续有效,属于死亡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
口头遗嘱又称口授遗嘱、略式的口授遗嘱或特别方式之遗嘱。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应由两个符合要求的见证人在场。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口头遗嘱,是指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遗嘱。 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 (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 (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 (三)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
口头遗嘱是母亲在危急情况下,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定立的,母亲去世时所留的口头遗嘱是有效的。如果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 (一)立遗嘱人必须有遗嘱能力,即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二)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三)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四)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