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房屋买卖中合同条款显失公平认定如下: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对双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一方承担更多的义务却享有更少的权利,另一方享有更多的权利却承担更少的义务;获得利益的一方当事人所获得的利益超过法律所允许的程度;受害的一方是因处于困境、缺乏经验或者
有。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买卖交易,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房屋买卖强制的条件是: 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
不合法。只有收条只能证明收了钱,不能说明这钱是买房子用的。所以买卖关系不成立。但是你可以找找第三人作证。
合同一方当事人因紧迫处境或者缺乏经验等原因,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明显不公平的,当事人可以起诉撤销合同,撤销合同的期限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事由起一年内。但是在法律实务中,能因此撤销合同被法院支持的并不多,因
售房人与受让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应约定违约责任,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法赔偿。违约金的数额,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
卖方:①印花税--0.05%,②营业税--5.5%(个人购买住房不满2年的普通住房),③个人所得税(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 买方:①契税--1.5%(普通住宅
协议买卖房屋,一般情况下都能够受到民事法律的保护。但是,如果买卖房屋的协议出现了法律禁止性的情形,这时候买卖房屋的行为,就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例如:房屋的出卖人并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同时没有获得所有权人的授权,擅自出卖房屋的行为就属于无权处
房屋中介最重要的责任就是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居间服务,签订居间合同。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由于中介人提供的信息是委托人签订合同的重要
商品房买卖不公平的,合同双方均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显失公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显失公平属于合同可撤销中的一种情形,因此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不公平时轻微的,不足以对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造成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