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限制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对其降资的行为,也限制了用人单位以哺乳期为理由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同时还规定了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可以不参加夜班劳动,也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女职工每天可有一个小时劳动时间用于
关于哺乳期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如下: 《劳动法合同》 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
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规定如下: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劳动; 2、经期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高、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 3、孕期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
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特别规定是: 1、女职工不能从事劳动法规定的禁忌劳动,比如不能常年在矿山井下从事各种劳动; 2、公司对女职工要进行经期保护,孕期保护,产期保护和哺乳期保护,比如不能安排怀孕超过7个月的女工作人员在夜间劳动或者延长8小时外的工
女职工劳动保护有以下特别规定:哺乳期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其他。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23年最新有产假为98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流产假15天,超过四个月流产的,42天假;还有每天1小时的哺乳假,需要用人单位安排。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22年最新有产假为98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流产假15天,超过四个月流产的,42天假;还有每天1小时的哺乳假,需要用人单位安排。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21最新有产假为98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流产假15天,超过四个月流产的,42天假;还有每天1小时的哺乳假,需要用人单位安排。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一般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是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制定。经2008年9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由国务院于2008年9月18日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内容如下: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其他禁忌劳动; 2、女职工经期不得从事高、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 3、妇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得从事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
女工孕期劳动保护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