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这些财产不能够抵押: 1、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2、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3、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等。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法律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设立的非营利法人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等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不动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不转移财产的占有,而将该不动产抵押给债权人作担保的行为。当事人抵押不动产的必须依法办理登记手续,抵押权方能设定。
以下财产能够进行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土地所有权;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动产抵押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予以变价出售并就其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原《担保法》规定只有不动产可以抵押,动产是不允许抵押的,2007年实施的《物权法》将动产纳入可以抵押的财产
土地所有权;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等等。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
房产证抵押贷款,房产证是否要押到银行要根据情况而定。1、如果在银行办理抵押贷款的话,这个要看当地的抵押部门的,有的城市抵押部门会收回房产证的原件,然后出具抵押他项权证给银行,等到还款的时候再去抵押部门解押,然后退回原件。另外有的城市抵押部门
房产抵押需要办理登记。房产进行抵押必须签订书面的协议,同时应当及时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协议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登记的抵押协议成立但不发生法律效力。
房产抵押贷款条件: 1、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日后还本付息的偿还能力; 3、个人征信无不良记录; 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5、不少于地方规定的最低首付金额已付; 6、所购住房已取得房产证; 7、能够提供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