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
死亡赔偿金不是死者的遗产,是侵权人对死者近亲属遭受的财产损失在一定范围内的赔偿,是死者近亲属的共同共有财产, 但分割时应综合考虑当事人与死者的亲密程度以及生活状况等因素在死者的近亲属之间进行分配,不一定要平均分配。
死亡赔偿金是在受害人死后才产生的,不符合遗产的法律特征。所以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继承。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上由家庭生活的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在分割死亡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
死亡赔偿金分配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 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可以参照遗产法定继承的顺序分配。
死亡赔偿金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取得的合法财产”。而死亡赔偿金则是因受害人的死亡而获的赔偿,产生于受害人死亡之后。依婚姻理论,夫妻关系终结于离婚或一方死亡(包括宣告死亡)。所以该笔
死亡赔偿金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也不是遗产,因为死亡赔偿金不是夫妻共同创造的,是一方死亡之后产生的;遗产是死者生前所拥有的财产,死亡赔偿金不是给死者的,是给死者生前的抚养人的或者监护人的等等。 死亡赔偿金分配原则一是:作为财产损害赔偿,首先近亲
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遗产。死亡赔偿金是受害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及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依照法律规定得到的赔偿,赔偿权利人是死者近亲属等人,而非死者本人遗留,故不能列入遗产范围。在分配死亡赔偿金时,权利主体一般为:受害人近亲属(限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及
死亡赔偿金原则上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在分割时应当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然后将剩余的部分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注意并不会进行等额分割。死亡赔偿金是指
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割。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死者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远近合理分配;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在第二顺序继承人中按关系远近或者与死者的亲密程度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