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玩忽职守与渎职罪有三个区别,分别是: 1、主观方面不同:渎职罪主要是由故意构成,个别情况下也可以由过失构成。玩忽职守罪主要由过失构成,少数情况下也可以由故意构成; 2、定义不同: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
玩忽职守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玩忽职守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重大责任事故罪侵害的客体是生产安全;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刑法》中没有失职罪这一罪名,但有滥用职权罪,其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在于: 1、滥用职权罪是由故意构成,玩忽职守罪是过失; 2、滥用职权是不认真运用权力或者过度地动用权力,而玩忽职守是不履行职务或者不正确履行职务。
玩忽职守罪与渎职罪的区别如下: 1、主观不同。渎职罪主要是由故意构成,而玩忽职守罪主要由过失构成; 2、侵犯的直接客体不完全相同。渎职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正当性,玩忽职守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中职务活动的勤政性。
玩忽职守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如下: (1)犯罪客体不同。玩忽职守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而重大责任事故罪侵犯的是工厂、矿山、林场等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安全。 (2)犯罪的行为方式不同。 (3)犯罪主体不同。
玩忽职守与渎职罪的区别如下: 1、玩忽职守与渎职罪的法律概念不同,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
玩忽职守与渎职罪区别有: 1、主观方面不同,渎职罪主要由故意构成,有些情况下也可以由过失构成,玩忽职守罪主要由过失构成,少数情况下也可以由故意构成; 2、侵犯的直接对象不完全相同,渎职罪的直接对象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合法性,玩忽职守
区别是: 一、行为性质的区别。滥用职权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权的滥用,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守的玩忽。 二、行为方式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主要表现为作为,玩忽职守罪多数表现为不作为。
区别是: 一、行为性质的区别。滥用职权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权的滥用,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守的玩忽; 二、行为方式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主要表现为作为,玩忽职守罪多数表现为不作为。
工作失误与玩忽职守罪的不同主要在于客观行为特征不同。玩忽职守罪表现为行为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而工作失误的行为人是在认真履行自己职责义务的,只是因为某些原因,导致了工作上的失误。
1、主观方面不同:渎职罪主要是由故意构成,个别情况下也可以由过失构成。玩忽职守罪主要由过失构成,少数情况下也可以由故意构成。 2、侵犯的直接客体不完全相同:渎职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正当性,玩忽职守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
1、行为性质的区别。滥用职权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权的“滥用”,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守的“玩忽”。 2、行为方式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主要表现为作为,玩忽职守罪多数表现为不作为。 3、立案条件的区别。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滥用
1、是主观方面不同。前者只能出于过失,而后者只能由故意构成。 2、是危害行为不完全相同。前者在客观上表现为职责义务,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一般表现为不作为;后者则主要表现为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超越限度或者没有限度地履行职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