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4
交通事故调解程序为: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听取当事人的陈述; 2、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耐心疏导; 3、在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的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
1、医疗费。在实务中包括实际支出的费用和后期治疗费。在诉讼中,实际发生的费用以一审辩论终结为截止时间,此前发生的数额为责任人赔偿的数额。此后发生的费用可以协商解决,大多是另案处理,等实际发生后,再行赔付。 2、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
1、标题 在文书顶端正中写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字样。 2、编号 在标题正下方注出案件编号“第××号”。 3、责任认定的时间及地点 如:“时间:1998年10月28日下午2时30分 地点:××市××街南段” 4、案由过渡语 继时间和地
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区别如下: 1、审理方式差异,普通程序由合议庭审理,简易程序由独任审判或合议庭审理。 2、审理期限不同,前者审限为二到三个月,后者为二十天到一个半月。 3、程序差异,简易程序可就普通程序中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予以
1、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尽快恢复交通。 2、属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立即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 3、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后,勘察员、绘图员应签名或盖章。 4、交通事故当事人逃离或驶离现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
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应满足以下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该案件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并且属于该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对于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审理期限为
交通事故赔偿顺序: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强险的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险的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范围内予以赔偿;仍然不足的,由侵权人根据相关的法律进行赔偿。
一般流程为现场处理、事故责任认定、处罚、组织调解: 一、现场处理 1、维护良好道路通行秩序,组织抢救受伤人员; 2、查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控制肇事嫌疑人; 3、勘查事故现场,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 4、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
不是。在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涉外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
普通程序不适用独任审判。独任审判,即由审判员1人对案件进行审判并作出判決的审判形式。只有简单的民事案件、轻微的刑事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1、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存证据、抢救伤员; 2,向交通警察报警; 3、在确保区安全的情况下,将车辆转移到不影响交通的位置上并树立危险标志; 4、撤离现场,等待交通警察来处理后续事宜。
刑事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一般为两个月。对于可能判死刑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可以延长三个月;审理自诉案件未被羁押的,应在受理后六个月内宣判。刑事案件的判决走普通程序审理时,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适用的期限规定。 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有哪些 1、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