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有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我国民法典继承编并没有特殊规定继承人如何继承房产,适用继承编的一般规定。遗产的继承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若没有第二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的份额,一般应
法定继承权的取得条件如下:死者没有立遗嘱和遗赠协议。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和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儿媳具有继承权吗:儿媳不是公婆的法定继承人,但《民法典》规定,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公婆或岳父母的遗产。儿媳有继承权的条件为对公婆尽赡养义务的,才有继承权。如果是遗嘱继承的,
继承房产的方式有两种,分别是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如果订立了有效遗嘱,根据遗嘱内容继承房产。没有遗嘱,在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
继承房产的方式有两种,分别是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在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民法典中规定继承房产,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2、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的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
胎儿享有合法继承权。胎儿虽未出生,但其继承权应予保护。 为了保护胎儿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条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
法定继承中没有儿媳妇,儿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所以不能法定继承,但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与第一顺序继承人平等均分割遗产。 公婆财产儿媳妇有没有继承权,主要存在以下情形: 1、法定继承中儿媳没有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撤销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管辖机构应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二)撤销权行使期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
公产房屋的使用人对于公产房屋并不享有所有权,故公产房屋也就不存在继承问题的。继承的前提是被继承人生前遗留的个人的合法财产,这也就是说继承房产必须是死者生前所拥有的完全所有权的房产。共有房产、承租房产等均无法进行继承。公产房屋的权属公产房屋是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继承中没有儿媳妇,但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