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
二婚夫妻离婚财产可采取如下方式分割:如果该财产认定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那么就夫妻双方自己协议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协议不能达成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
二婚妻子死亡婚前财产具体的分割方式: 1、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于一般不分,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归一方个人所有; 2、如有通过签订书面的财产协议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归夫妻共同所有的,可以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来分。
婚姻法已失效,民法典中以下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婚的婚前财产; 2、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3、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4、夫妻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其他财产。
所谓“夫妻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在生活上互相照应,在经济上互相供养,在精神上互为支柱。扶养责任的承担,既是婚姻关系得以维持和存续的前提,也是夫妻共同生活的保障。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具有法定性。不可随意选择、抛弃。
夫妻共同财产不包括债务,夫妻共同财产只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取得的工资、各种收入、各种捐赠财产等。但不包括夫妻一方或双方因人身伤害获得的赔偿。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收入; 3、
夫妻因为债务而离婚的,双方还是需要共同对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部分承担偿还责任。具体的承担的方式是首先应当由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下列离婚债务肯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2、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为家庭共
婚内一方为了维持共同生活和经营的需要所借的债务,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均有义务偿还。若是婚内的借款是为了个人的不当开支,不是为了维持共同生活需要的,另一方也不知情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需要综合考虑才能做出判断,比如:借款是否是为了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为了夫妻生活才欠下的债务。那么就是夫妻共同债务,用共同财产来偿还。如果不是为了夫妻生活那就是个人债务,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
结婚期间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夫妻分居期间,双方未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或未经法院裁判准予离婚的,婚姻关系就依法存在。无论分居达到多长时间,只要双方未办理离婚手续;夫妻双方就并未离婚。夫或妻所负债务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是依照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事由作为区分标准,与夫
婚前债务离婚后妻子没有义务还债,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离婚时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