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依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到期的,村集体应该延长土地承包的期限,如果承包人自愿退出的,村集体可以收回土地承包权。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
土地转让的三种方式是: 出售、交换和赠与。 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时,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
土地使用三十年到期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住宅建设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权利人可以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的期限应当不超过30年。
如果你的合法权益因征地受到侵害,可以直接向当地国土部门反映情况,或者拨打国土部的法律热线12336。农民对征地存有异议,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听证,政府不能强行征地。对于群众有意见的、有疑义的、要申请听证的,事先沟通资源管理部门,就应该组织听证。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土地征用审批程序:人民政府拟定征用方案,报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召开听证会修改方案,对征用土地进行评估计算补偿价值,签订征用补偿协议,下发补偿款交付土地。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土地出让金不属于征地拆迁费,征地拆迁费是对合法房屋拆迁时,对被拆迁人的经济补偿,而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
土地没有确权的被征用的可以得到补偿。土地被征一般会获得征地补偿。征地补偿标准指的是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依照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之内,按照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
强征土地可以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反映,如未得到解决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应。征收土地除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程序,违反规定征收土地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的依法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