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夫妻特有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1、一方因遭受身体损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2、一方专属的个人生活用品;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夫妻特有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奖金、工资;经营、生产的收益以及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收
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具体如下: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补贴、奖金、福利,农民的生产劳动收入,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益,一方或者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等。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该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夫妻个人财产呢,主要包括: 1、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如女方的
夫妻个人财产的具体范围如下: 1、当事人在结婚登记之前,已经获得的工资、奖金等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夫妻在结婚之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里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是指与生命健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直接关系到离婚双方的切身利益,是离婚之诉中的重点问题之一,在分割时要遵循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公平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夫妻共有财产和夫妻个人所有财产的规定: 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判断标准是: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等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夫妻个人财产判断标准是: 1、时间标准,个人财产一般产生于结婚登记前; 2、产生标准,个人财产一般产生于个人生产、经营等纯个人活动; 3、夫妻个人财产的其他判断标准。
通常来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二)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三)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四)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或者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