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保证人的追偿范围包括保证人在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对债权人清偿的债务以及保证人为承担保证责任而支出的费用。但是如果是因为保证人的过错而支出的费用则不属于该范围。
范围如下: 1.在委托关系中,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保证人以自己的财产对主债权人进行清偿并使得主债务人免责,构成了必要费用之支出,当然有权对主债务人请求返还。 2.未经委托而提供保证的,根据无因管
担保物权,“用益物权”的对称。是指他物权或限制物权的一类。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特定的物或者权利作为标的物而设定的限定物权。主要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同时又有以下分类: (1)以担保物权的原因为标准,担保物权可以分为法
1、以担保物权的原因为标准,担保物权可以分为法定担保物权与意定担保物权。 2、担保物权以其主要效力为标准,可以分为留置性担保物权与优先清偿性担保物权。 3、以担保物权的标的物的不同而作的区分,可分为动产担保物权、不动产担保物权、权利担保物权
物权担保和债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以及由主债权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当事人设定担保物权,应当签订担保合同,担保物权是指担保物权人享有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对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如下: 1、主债权及其利息; 2、违约金; 3、损害赔偿金; 4、保管担保财产; 5、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担保人的追偿权包括向债务人追偿替其向债权人清偿的债务额,但以主债务人因其清偿受免责的数额为限;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但因保证人的过错而多付出的费用不在此列。
担保人的抗辩权的类型: 1、保证人的一般抗辩权; 2、保证人的专属抗辩权。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
担保物权,“用益物权”的对称。是指他物权或限制物权的一类。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特定的物或者权利作为标的物而设定的限定物权。主要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同时又有以下分类: (1)以担保物权的原因为标准,担保物权可以分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