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合同履行有全面履行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情势变更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履行合同的补救办法是要求不履行的一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不能。因为合同解除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之一。而《民法典》第557条第一款规定的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同样也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之一。因此,对于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的合同,其权利义务已经终止,不需要通过解除合同再对其权利义务终止一次。
部分履行合同一般不导致合同的解除。但当事人一方未全面履行义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已经履行的合同符合法定撤销情形的能撤销。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卖房合同违约的,能够继续履行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违约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如果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当事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欺骗的合同可能构成合同欺诈,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 (二)欺诈人实施了欺诈行为。 (三)被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认识。 (四)被欺诈人因错误而作出意思表示。
履行合同行为的会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属于民事行为。《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第一百三十四条【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
合同履行不能且为自始无法履行或全部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视情况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
合同签订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此时守约方将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行使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只需通知对方当事人即可,当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合同解除。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
签了合同不履行合同应当先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或定金进行赔偿。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甲方不按合同履行,乙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一般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甲乙双方签订了违约金的,应该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甲乙双方签订定金合同的,应该适用定金罚则。法律其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