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7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根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可向
羁押期限视案件复杂程度可以变更,一般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不能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且期限届满尚未办结时可延长一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四类重大复杂的案件期限届满尚未办结时可延长二个月;以上四类重大案件,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
刑事犯罪羁押期限的规定是: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 2、如果是对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过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后羁押期限延长一个月; 3、期限届满仍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相关部门批准或者决定
刑事羁押期限的规定有: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在期限届满七日前送请同级人民检察院转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
刑事犯罪羁押期限的规定是: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3)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刑事诉讼法变更羁押期限是: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可以延长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可以延长二个月;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变更羁押期限法律条文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刑事侦查羁押期限的法律规定包括有: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羁押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在终审判决前的暂时关押。所谓羁押的期限,主要是指拘留和逮捕的法定期限。 (一)拘留:公安机关侦查案件:羁押期限为十四日。这十四日包括: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
刑事案件的羁押期限具体如下:1、刑事拘留不得超过37天;2、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3、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侦查羁押期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
我国刑法以及刑事诉讼法对于羁押期限是有规定的,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如果没有被批准逮捕或者提出诉讼的话,一般就需要将羁押的对象释放。但是,在特殊情况之下,执法机关也是可以依法变更羁押期限的。变更羁押期限也可以理解为依法延长羁押期限。一般情况之下,
关于规定变更羁押期限的法条是哪些的问题,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和第九十八条是对于变更强制措施的相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刑事羁押期限的相关内容如下: 1、侦查阶段逮捕后的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审查起诉阶段的羁押期限:审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