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1,单纯交付。 单纯交付是持票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而将票据交付与他人的一种票据行为。我国《票据法》对无记名票据和空白背书均不予承认,因而单纯交付的票据转让也就当然被禁止。《统一汇票本票法》虽不承认无记名汇票,但允许空白背书,因此该法对空白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国有土地出让方式包括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 《城市房地产管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
关于国有土地的规定是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或者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或者出现其他法定情形的,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主体。 3、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4、本罪的主观表现为故意。
土地使用权共有的注意事项有: 1、土地使用权共有的拥有者对共同使用的土地都依法有使用权利,都是该宗地的使用者; 2、土地共有人占据的平面和空间位置、距离地表的远近、最初使用土地、不同用途等,一般不属于影响面积分摊份额的主要因素;等等。
国有土地使用权过户的税费: 1、增值税; 2、土地增值税; 3、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 4、城市维护建设税; 5、教育费附加; 6、地方教育附加; 7、印花税。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而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并具有牟利的目的;客观方面是实施了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属于财产转让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是指纳税人有偿转让各类财产取得的收入,包括转让固定资产、有价证券、股权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收入。是以个人每次转让财产取得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的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每次”是指以一件财产的所有
转让土地使用权属于属于财产转让收入,需要缴纳以下税费: 1.营业税 根据规定,单位和个人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照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