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9
非法出版物的立案标准是: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五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 (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 (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五千份或期刊五千本或图书二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
非法出版物的行政处罚,是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其职权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如果违法经营额在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如果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非法处置扣押查封立案追诉标准如下: 1、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数额巨大; 2、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重大案件财产或者一般案件重要财产,致使案件无法审理的; 3、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手段恶劣,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4、非法处
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2、经营来话业务造成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检、公安部
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本解释第一条至第十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违反国家规定
非法出版物是非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的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图书,报刊和音像出版物,以及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未经批准擅自出版的出版物。 非法出版物的量刑标准如下: 新闻出版署发布的《出版物市场管理
非法出版物,即非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公开发行的书籍,报纸刊物和音像出版物,还有违反规定无批准就出版的出版物。 非法出版物的量刑: 违反我国法律规定,发出、散发、附送和出租含有违反宪法,危害国家利益和主权,违反国家民族政策,宣扬淫秽、迷
非法转贷罪一般是指刑法上规定的“高利转贷罪”,指的是以转贷谋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再通过高利息的形式,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金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相关规定,行为人以转贷谋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再通过高
非法聚众的标准是,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