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的种类包括: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抗辩权主要是指妨碍他人行使权利的对抗权,分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
同时履行抗辩权乃是指双务契约中当事人之一方于他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可以拒绝提出自己的给付之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构成须具有以下要件1.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根据在于双务合同功能上的牵连性,因而它适用于双务合同,而不适用于单务
不安抗辩权的法律后果有: 1、中止合同。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行使中止权停止履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使对方当事人采取相应的措施; 2、解除合同。中止履行合同后,如果当事人未提供适当的担保或者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中止
1、宪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
履行抗辩权的法律规定: 1、先履行一方没有履行时,后履行一方可以拒绝履行; 2、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在一方没有履行时,另一方也可以拒绝履行; 3、先一方提供证明表示后一方有可能无法履行,所以拒绝先履行。
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有五个:第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第
民法中的抗辩权分别有先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等其他法定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法律关于其他抗辩权的规定等。
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分别有以下几点:合同当事人签订了双务合同,双方之间互负债务;合同当事人互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没有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