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行使商事合同抗辩权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双方当事人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须双方所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合同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都有: 1、合同双方互负债务; 2、有先后履行顺序; 3、先履行方债务到期; 4、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丧失履行能力,或不会履行合同义务等情况存在。
先诉抗辩权不能行使的情形如下: 1、债权人变更了住所难以对其行使权利。 2、债务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3、保证人明示或者默示放弃先诉抗辩权。 4、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等等。 先诉抗辩权是在保证债
先诉抗辩权不能行使的情形如下: 1、债权人变更了住所难以对其行使权利。 2、债务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3、保证人明示或者默示放弃先诉抗辩权。
行使抗辩权的方式是: 1.同时履行抗辩权,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权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 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
法律对公民身体权的保护规定:任何民事主体不得随意侵害公民身体权;允许侵害身体权适用抚慰金制度;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公民被侵害后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其他规定。
合同的抗辩事由比较多的,根据合同法的具体规定主要是同时履行抗辩权,这种抗辩权是比较常见的,而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法律上的根据,在于双务合同之债权债务在成立上的关联性,一方债权债务不成立或不生效,他方债权债务亦不成立或生效。具体的抗辩权规定也是比
1、被告抗辩存在其他基础法律关系。 2、被告抗辩已偿还借款,即请求权曾经发生但因清偿而消灭。 3、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 4、被告抗辩原告的资金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的借款或其他债务。 5、被告提出的效力性抗辩,包括抗辩
重大误解抗辩权是指在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条款存在重大误解时享有的权利;此时,受有不利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凭借这一理由撤销已经生效的合同条款,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在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没有约定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在没有履行义务的时候,后履行方可以拒绝对方的履行请求。
如果抵销协议符合以下条件的,协议有效。 (一)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二)主动债权合法有效且届履行期。 (三)主动债权与被告债权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四)被动债权属于可以抵销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