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16
包庇毒品犯罪的的定罪判刑规定是: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定为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犯此罪的一般情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窝藏罪和包庇罪。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检举人、批评人、证人或者执法人员实行打击报复,应予立案。
窝藏包庇罪的立案标准: 1、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上行为人具有故意的心态; 3、客体是司法机关对犯罪进行刑事追诉和刑事执行的正常活动; 4、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作虚假证明,帮助掩盖罪行的;(二)帮助隐藏,转移或者毁灭证据的;(三)帮助取得虚假身份或者身份证件的;(四)以其他方式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避难毒品犯罪者有可能构成避难罪,如何处罚取决于具体的犯罪情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0条【隐藏、包皮罪】知道是犯罪者,为其提供隐藏的地方、财产,帮助逃跑或伪证包皮的,处3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立案标准为: (一)行为人作虚假证明,帮助掩盖罪行的; (二)帮助隐藏、转移或者毁灭证据的; (三)帮助取得虚假身份或者身份证件的; (四)以其他方式包庇犯罪分子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三条规定: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作虚假证明,帮助掩盖罪行
在明知是毒品仍非法持有,涉嫌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 1、鸦片数量达200克以上、海洛因、可卡因或甲基苯丙胺数量达10克以上的; 2、涉嫌持有吗啡的数量达20克以上; 3、杜冷丁重量达50克以上; 4、盐酸二氢埃托啡重量达2毫克以上;
毒品犯罪是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的管理秩序,也严重损害了人们的身体健康。为了维护好社会秩序以及人们的生命安全,刑法有专门的条文对毒品犯罪作了相关规定。对于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刑法没有作出“数额”和“情节严重”的具体规定,也就是说,原则上
火灾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需要根据具体案情确定,主要包括防火罪和失火罪两种。 放火罪属于行为犯,如果涉嫌放火罪,只要行为人是故意放火,并且造成森林或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 如果涉嫌失火罪,符合下面几种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立案: 第一,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