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行政处罚的程序有简易程序,即可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程序;普通程序,即包括立案、调查、审查调查结果、最后作出处罚决定的程序;以及听证程序,即通过举办听证会来作出处罚决定的程序。
执行行政处罚的方式有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依法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以及其他的方式。
行政处罚的执行原则具体包括: 1、行政处罚法定原则; 2、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3、公正公开的原则; 4、处罚与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原则; 5、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等。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依法自己或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决定的行政相对人采取强制方式,以迫使该相对人履行该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之状态的行为或制度。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可以通过强制执行的方式让其履行。
有期徒刑不是行政处罚。有期徒刑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由此可见,有期徒刑不是行政处罚。
依据我国教育法的规定,教育行政机关的执法权主要集体中违反教育法的违法行为,例如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撤销,没收违法所得等。
当事人不执行行政处罚的,有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采取加处罚款;拍卖查封、扣押的财物等方式来执行;无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则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其履行。
行政处罚法中的警告处罚可按照下列程序来执行:先由行政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然后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再当场交付给当事人;最后按照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对当事人进行训诫和警告,要求其认识到错误,并表示不再犯。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可以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 (三)70周岁以上的;
逾期不执行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