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4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解除强制措施的方式: 1、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申请解除的,公检法机关应在3日内作出了解除决定的; 2、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自行解除或经要求解除的。
解除强制措施如下: 一、申请解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二、自行解
首先,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其次,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以及冻结存款、汇款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最后,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
行政强制措施应由法律、法规来设定,法律可以设定各个种类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等应当由法律设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而地方性法规则可以设定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是由法律设定的。但是如果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则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和依法应当由法律设定的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是由法律、法规设定的,其中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强制措施,而行政法规只能设定除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主体和法院为执行主体。行政强制执行以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为执行内容。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迫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用代执行等方式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之状态,最终确保行政法上的秩序的实现。行政强制执
行政强制措施解除由行政机关执行。有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其他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
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载明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 3、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 4、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5、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包括哪些 (一)加处罚
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均属于行政强制。1.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则是使相对人的人身与财产保持一定的状态,从而预防、制止或者控制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或危险状
监督行政强制措施的方法:询问执行人员是否报其负责人批准;查看执法人员是否有两人以上;是否出示了执法证件;以及是否履行了告知义务;是否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