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对刑事拘留不服的解决办法: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2、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 4、如果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对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罚款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应当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程序提出诉求、维护权益。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对公安行政拘留不服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行政诉讼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如果申请了行政复议的,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
当事人如果对派出所行政拘留处罚不服的话,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一个派出机构,是最基础的公安机构。公民发现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民警对涉案人员有权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处罚措施。
对公安的行政拘留决定不服,可以在六十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在十五日内起诉;或者直接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不服拘留行政复议的申请:申请人在不服拘留行政复议的60日内,整理好相关的证件资料以及证据,书写好一份申请书,递给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厚着用口头表述的方式也是可以的。
对行政拘留罚款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规定,若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