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无民事能力离婚监护人是: 1、父母; 2、成年子女; 3、其他近亲属; 4、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八条规
无民事能力人的监护人有: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其他近亲; 4、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必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批准。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等一切合法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由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需要。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
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 (1)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
无民事能力的成年人离婚其父母、成年子女、近亲属或者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经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都可以担任其监护人。
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由配偶担任监护人;配偶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父母、子女担任监护人;若是父母、子女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其他近亲属担任监护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可以是下列人员: 一、他们的父母。 二、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 三、成年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的配偶、子女、其他近亲属。 四、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