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房屋产权初始登记需要提交的证件有申请人身份证明、登记申请书、相关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和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有利害关系人的还需要提交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等。
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流程如下: 1、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后,购房者可以在预售合同中与开发商约定预售登记; 2、约定后,买受人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验收审核后,房地产管理部门将记录在登记簿上,买受人支付费用后将获得登记证; 3、办理登记通知
有在建工程抵押的,可以办理初始登记,按照相关规定,如果以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全部或者部分在建建筑物设定抵押的,应当一并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的首次登记。
开发商要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需要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营业执照的原件与复印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土地使用权证书。
商品房预告登记须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时办理。预告登记将债权通过登记的方式记载下来并予以公示转化为准物权,具有排他性的法律效力。预告登记大概在9个工作日完成,费用包括80元的预告登记费和20元的档案管理费。
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要带的材料有:双方身份证明材料;商品房登记申请书原件;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合同原件;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应当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证明材料。
申请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需要提供以下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抵押合同; 4、主债权合同; 5、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 6、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7、其他必要材料。
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要带的材料有:双方身份证明材料;商品房登记申请书原件;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合同原件;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应当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证明材料。
一般情况下,可以这样进行商品房登记预告:1、需要商品房登记预告的当事人,需要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后,购房者和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中进行约定;2、约定后,购房者需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递交申请;3、审核通过后,房产管理部门可以记载在登记本里面,购
商品房产权登记流程如下: 1、当事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 2、提交办理登记所需要的相关材料; 3、登记机关对材料初次审核,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 4、对相关情况进行查验; 5、符合要求的进行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国
办理商品房权属登记的手续如下: 1、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填写申请登记表; 2、房屋管理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房屋管理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进行登记,发放权属证书。
进行商品房预告登记需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后,购房者与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中进行约定;约定后购房者应当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审核通过由房产管理部门记载于登记簿,购房者交费后领取登记证明。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三)工程施工合同; (四)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五)商品房预售方案; (六)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