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1
债权人死了,其债权可以由继承人继承,所以要起诉要债的,可以由继承人提起,当事人提起诉讼应当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无妻子的债务人死了的,其所欠的债务可以用其遗产来偿还;如果有人继承了他的遗产的,那么可以让继承了他遗产的人按照继承遗产的价值来偿还他的债务。如果债务设立了担保人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还债。
看具体情况定。如果具备以下条件: 1、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 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且没有对待给付义务; 3、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必须真实、合法; 4、应由债权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是可以对债务人的债权进行查封的。 查封是指
债务人死亡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原则是继承人连带责任原则,其继承人应当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2、在《民法典》中,在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时,债权人可以用撤销权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债权。
1、依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5条的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因此可以向债务人原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如果送达时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可以公告
不可以随意查封债务人的债权,但是在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且没有履行给付义务等情况下,则可以对债务人的债权进行查封。
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保证期间内债权人即可向债务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 对于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后,债权人申报债权主张担保责任的权利是并行还是择一,实务和理论界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可以同时主张,债权人既可以申报债权,也可
债权人先起诉不可以优先受偿。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人先起诉的不能优先受偿。债权具有平等性,债权人先起诉的,不能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
能起诉债务人。对于这种下落不明的,找不到的被告的情况时,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般情况下为3个月,当公告时间一到,无论对方是否真实收到通知,法庭都会默认其已经收到出庭通知。庭审过程中缺席,债权人主张的债权证明真实有效,债权主张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