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反担保人应当对担保人承担债务,但反担保的性质与其他担保行为相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的,反担保人可以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向债务人追偿。因此反担保人不必承担全部债务。因债务人向保证人提供反担保,保证人对债权人承担
反担保人应当对担保人承担债务,但反担保的性质与其他担保行为相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的,反担保人可以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向债务人追偿。因此反担保人不必承担全部债务。因债务人向保证人提供反担保,保证人对债权人承担
反担保人应当向担保人承担债务。反担保是指债务人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债务人向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提供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偿还或者不能偿还债权人债务的,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此时,承担债务的人是担保人。由于债务人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担
反担保人不需要承担全部债务,反担保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
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是需要偿还债务的。偿还后可向继承人追偿。继承遗产的话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保证可以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但如果存在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或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
担保人的配偶是否承担债务,应根据担保的具体性质、担保是否为了家庭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需要,以及配偶对该担保是否知情并且认可等来综合分析认定。如果不知情且与家庭生活无关,该担保无关联,不管其保证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都不应承担保证责任。
不承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做出的保证,其可能产生的债务明显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即便其配偶知晓保证一事,也不能成为其应承担保证责任的原因。而且一旦保证人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了债务,其仍可以基于其保证人的身份而向债务人追偿。所以,配偶无
借条担保人需要承担债务。借贷双方订立借条第三人签字时应当注意,不能随意签字。如果只是见证人应当写明是见证人不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是担保人的话需要写明是一般担保人还是连带担保人,两者需要承担是责任是不同的。 借条担保人分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两种,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担保的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一般保证人具有先诉抗辩权,如果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债务人财产被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当连带保证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
不需要。 反担保人应当对担保人承担担保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所以反担保人在担责后也可以追偿债务人。因此,反担保人不用承担全部债务。
如果是连带保证,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的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担保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也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全部的清偿责任。 如果是一般保证,只能先要求继承人在死者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再担保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